第(3/3)页 北美市场对恐怖片接受度极高,每年都会有不止一部恐怖片成为票房黑马。 “三百万美金的买断费,录像带和网络点播版权我们一人一半。”鲍勃终于退了一步,开口说道。 但郑继荣却还不满意:“条件还不错,但要再加上一条:我需要北美票房5%的分成。记着,不是收益分成,是总票房分成。” “沃特法?郑,你过分了!我需要的是版权合作,而不是保底发行,你这样简直把我当成冤大头!”鲍勃几乎跳了起来。 两人再次陷入僵局,争论不休。 直到用过午餐,还是没能达成一致。 等重新回到谈判桌,鲍勃深吸一口气,开口说道:“你提的要求我可以答应,但前期的预付金费用需要再降:两百万美金,外加2%的票房分成。” 说完,他似是担心郑继荣不同意,罕见地放低了姿态: “郑,韦恩斯坦影业刚刚起步,我们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合作伙伴。只要你愿意合作,未来我们就是最紧密的战友。你的新片,我可以全力帮你联系北美发行。就当是朋友的请求,把《惊魂记》交给我,我不会让你失望。” 然而,郑继荣却丝毫不为所动。 他太清楚这帮鱿太佬的作风:嘴上说得再好听,合同一签,说不定会耍什么花样、埋什么陷阱。 更凑巧的是,这时他手机忽然响起,一条短信亮在屏幕上。 郑继荣低头瞥了一眼,随即起身整理衣襟。 “抱歉了伙计,福克斯影业的人刚联系我共进晚餐。” 他微微一笑,语气从容:“看来,就算要求我,你也得排队。”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两天后。 在电影节的热闹气氛逐渐消散,各路人马开始陆续离场时,郑继荣终于谈妥了欧美的电影版权与发行合同。 他没有和任何一家签订海外全版权合作。 诚然,那样或许更保险、更稳妥。 但只要签下去,《惊魂记》未来在海外的一切收入和版权就都再与他无关。 他接受不了这一点。 所以即便有风险,郑继荣还是选择搏一搏,只签保底发行合同。 而且合作对象,还不是向来口碑复杂的韦恩斯坦,而是福克斯旗下的探照灯影业。 五百万美金的北美和欧洲发行预付金、欧美地区前期票房的5%分成、50%的录像带和网络点播收益。 这条件对于一个新人导演来说,可以说相当优厚。 当然,比起前几年的《英雄》还是差了一大截,毕竟《英雄》光欧美版权就卖了两千多万美金, 自己这和对方相比,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。 但没关系,他有自信只要版权握在自己手中,现在少赚的,未来都会成倍赚回来。 更何况,日本的版权合作还没有谈,他有预感,在那里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。 一切谈妥,他迫不及待想要回去跟彪子他们分享这个好消息。 巨款即将到手,当然要“分赃”和奖励优秀员工了! 然而他刚走出会议室,一通越洋电话就突然打了进来。 韩董急切地问道:“郑导,《惊魂记》在日韩的版权你出手了没?” 郑继荣有些意外,但还是如实回应:“没啊,准备明天再谈日本那边,怎么了?” “别谈了!” 韩董几乎脱口而出:“中影在亚洲有成熟的发行渠道!老外心眼多,不如咱们自家人实诚。赶紧回来吧,咱们重新谈谈发行合同!” 好嘛,看到《惊魂记》在海外市场反响热烈、版权接连落定。 这位“座山雕”,终于是坐不住了。 第(3/3)页